繳學費後,如因故致上課時數或時段須更換班別者,請依下列辦法申請轉班。
原班級 開課前第7個辦公日(含)前 |
原班級開課前第6個辦公日 至開課前1日 |
原班級開課第1日 至總授課時數10分之1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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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由多轉少 | 退差額,不收手續費 |
扣除 1. 手續費NT$500 |
扣除 1. 手續費NT$500 |
學費相同 | 不收手續費 | 另收手續費NT$500 |
另收 1.手續費NT$500 |
學費由少轉多 | 補學費差額,不收手續費 | 補學費差額,不收手續費 |
扣除已開課堂數費用(NT$300/節)*後,補學費差額 |
* 一般聽力會話課程之費用,若為其他專業課程(如口譯班),則費用另計。
繳學費後因故無法上課欲退學費者,得依「學員退學費辦法」申請退學費。所退學費以實際繳交之金額,並依其提出退費申請日期(以提出日期為準),照規定辦理。詳如下:
※ 各退費成數之截止日期,皆以本中心之規定日期為準。